2019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者:王珺发布时间:2019-03-01浏览次数:594



    一、 开放课题基金主要资助领域
    2019年度开发课题重点支持如下三个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1)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的环境行为
    2)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的毒理效应与健康危害
    3)环境污染控制与健康保障技术


    二、 开放课题基金资助对象
    国内外教学与科研人员及博士后,可在本实验室相关研究领域内提出课题申请。非高级职称或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须由一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优先支持创新性强、学科交叉以及能与本实验室形成优势互补的研究课题,鼓励申请人联合实验室成员共同申报。
    三、 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办法
    1. 申请课题须符合开放基金资助范围,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申请课题的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
    2. 2019年度,实验室拟根据研究方向设定10项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项目执行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3. 申请者按照《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环境与健康危害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按规定格式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和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3月15日前寄至本实验室。
    4. 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指南,申请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不合格以及研究方向不符合的申请将在程序审查中自然剔除,不进入评审程序,也不予以退回修改。

联系人:王慧敏
联系电话:027-84238886;18986222146
电子邮箱:wanghuimin1115@163.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工程训练中心,430056。

  



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环境与健康危害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19年3月1日


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环境与健康危害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定稿.doc

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环境与健康危害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doc